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者集体补课、参加各类学科辅导等活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