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三十五条有效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引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或者配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有序参加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