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三十四条有效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