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四节 货物运输经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力情况建立物流发展资金,支持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物流先进设施设备,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