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九条有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一)实施本地区公民献血规划和年度计划;(二)负责本地区采血、供血和血源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血液质量;(三)制定医疗临床用血的管理制度;(四)负责监督《无偿献血证》、《单位互助献血证》的发放和管理。(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