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缺的,由居民委员会提出补选人选,提交居民会议通过,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