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第三条有效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均衡发展、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