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人才引进与劳动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国内外各类人才在高新区工作和从事技术创新、学术交流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