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救助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