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