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在进行艾滋病、性病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