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屠宰无国家规定检疫证明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屠宰,处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