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除国家已有的公墓外,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和擅自改建、翻修坟墓。翻修、改建革命烈士坟墓、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点)或具有一定社会、历史价值的坟墓,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同意。风景区内现有的其他坟墓,应当深埋或外迁,无主坟由风景区管委会依法处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