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组织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符合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宗旨和服务范围,并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合法方式使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