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市建管办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降低施工能耗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