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布局调整、环境保护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