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科研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鼓励公共交通企业使用环保型和节能型车辆、智能化交通系统等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