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设施第十七条已修改公共汽车站点、站亭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统一组织设置,站点名称根据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