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章 设施第十八条已修改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置广告,必须符合广告、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