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含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