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