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和投诉第三十条有效乘客对提供车辆、收费有争议时,可以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理。从租乘时起至受理时止的车费由责任者承担。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