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对列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的建筑物、场所等,所有者可以依法向公众有偿开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保护。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