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新建的宾馆、学校、居民区、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使用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逐步配套雨水集蓄和再生水使用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