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三十条已修改新建城镇(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应当同时建设自来水、再生水输配管网,实行分网、分质供水。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