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十九条已修改工业用水日均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向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测试资料。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