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对保护区进行日常管理,对保护区内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应急与处置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