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轨道交通建设影响道路通行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交通疏解方案。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