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十七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