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侵犯残疾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纠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