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第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产业促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