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专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