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由省、设区的市专利行政部门实施,也可以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