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流通和消费领域循环经济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使用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禁止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