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已废止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唆使他人冒充权利人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