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案件管辖第十三条已废止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照本条例规定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