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四章 司法鉴定程序第二十条已修改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也可以依法接受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