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和有效期经营快递业务,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