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用能单位应当逐步淘汰耗能高的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应当达到规定的能耗标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