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用能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能源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技术经济分析制度。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