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用能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能源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技术经济分析制度。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