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五章 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不再使用的实验动物活体、尸体及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当经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