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五章 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凡开展病原体感染、化学染毒和放射性动物实验,应当遵守国家生物安全等级等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