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人民防空工程的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民防空工程维护档案,对维护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人在对工程进行维护前,应当告知工程的所属单位,并在维护工作结束后将维护资料送交所属单位存入该工程的维护档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