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十条已修改佛教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做好佛教事务管理工作,教育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协调处理佛教内部的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