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对生态功能出现退化的湿地组织生态修复。因缺水导致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应当建立补水机制,根据湿地生态功能恢复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补水。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