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以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