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第三十六条有效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车辆号牌、临时号牌。禁止下列行为:(一)在机动车上安(改)装、使用超标准或者影响交通安全的光电、动力、音响等设备;(二)在机动车辆号牌、临时号牌上喷涂、粘贴、遮挡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三)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