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公众进行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知识的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