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第五章 基础建设与物资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设施、设备、场所以及其他物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不得拒绝、拖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