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办法/第四章 省人大代表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第十六条有效省人大代表应当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参加当地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活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